用良知驾驭我们之所学,而不因所学蒙蔽了良知。
公平与正义
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,刑法更是如此,如果没有对客观真理的持守,法律必然沦为一种工具,技术主义的法学思维就可以为任何结论提
供精致的论证,同时也以所谓的专业意见拒绝民众一切的意见与质疑。
永远不要在自己看重的立场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,要接受对立观点的合理性。专业人士也必须俯下身段,倾听民众朴素的智慧。
良法而制 普遍遵守
亚里士多德定义法治的基本内涵有二:良法而制、普遍遵守。法律永远要追求共性的良善,去真正满足每个人心灵深处的正义感。唯此,法律才可能获得普遍的遵守。